刘某华收到诈骗人员发来的“西安市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管制令图片近日,六都寨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女子正在六都寨镇邮政储蓄银行内欲向他人账号汇款,疑似遭遇电信诈骗。接警后,六都寨派出所民警周柏柱立刻赶往六都寨镇邮政储蓄银行找到该名正在与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微信视频的女子,在了解情况后及时制止了该女子转账的行为,停止向对方汇款,避免该女子的财产损失。
经了解,该名女子名叫刘某华,系六都寨镇西山村人。10月12日上午,犯罪分子通过微信添加其微信好友。添加好友后,犯罪分子自称是“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办案民警,并称刘某华“在其辖区建设银行开通的银行卡涉嫌帮助一起拐卖妇女儿童案洗黑钱,现已被列为人民检察院执行对象,将对刘某华名下所有银行卡账号及电话号码进行冻结管制”。并在沟通过程中向刘某华发出微信视频邀请,微信视频中一名身穿公安制服的男子向刘某华展示了其“警察证”和“公安局办公场所”,并将其警官证的照片及一张发文机关为“西安市最高人民检察院”,上面贴有刘某华的照片及刘某华的个人信息的“刑事逮捕冻结令”通过微信发送给刘某华,诱使刘某华相信对方所谓的公安人员的身份。
随后,刘某华在“公安办案人员”的指引下来到附近的邮政储蓄银行准备将自己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入“安全账户”。在银行窗口办理汇款时,该女子与银行的工作人员的交流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工作人员立刻告诉其先别着急汇款,等工作人员报警后,等警察来了核实后再说。
民警赶到现场后,立马断定刘某华被电信诈骗,并及时制止了其转账行为,帮助其避免了财产损失。事后民警在刘某华的手机中发现刘某华的手机虽然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APP,但是没有开启来电预警,导致APP不能准确帮助刘某华识别诈骗电话。民警帮助其正确开启反电诈来电预警。警方提醒,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的形式办案,更不会要求个人转账或提供银行卡密码等隐私信息,所谓“安全账户”一定必须绝对都是诈骗账户。如有类似情况,可以拨打96110反诈骗电话进行举报。来源:隆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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